根據(jù)國家教育統(tǒng)計中心的一份報告,在全國范圍內(nèi),2013 年和 2015 年,大約 90% 的殘疾和非殘疾學生由具有永久教學證書的教育工作者任教。
然而,該報告稱,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比例較高和有色人種學生比例較高的學校往往擁有持有臨時證書、教學經(jīng)驗較少的教師,以及在他們不一定獲得認證的領(lǐng)域任教。
全國教師質(zhì)量委員會建議各州停止向未達到州執(zhí)照要求的教師提供緊急或臨時教學許可證。每個州都制定了自己的緊急教學許可證標準,但對于特殊教育工作者,《殘疾人教育法》規(guī)定,殘疾學生的教師不得在緊急、臨時或臨時基礎(chǔ)上免除其許可證。特殊教育工作者還必須具有學士學位。
副執(zhí)行董事勞里·范德普洛格 (Laurie VanderPloeg) 表示:“如果您沒有具備合適技能的合適人員來提供指導,您就不能期待積極的學生成果或?qū)W生成績或?qū)嵤多層次支持系統(tǒng)] 等舉措。”負責特殊兒童委員會的專業(yè)事務(wù),曾任教育部特殊教育項目辦公室主任。
VanderPloeg 說,大流行造成的困難增加了填補特殊教育教師短缺的重大挑戰(zhàn),部分原因是一些參加教師準備計劃的人不得不暫停這一承諾。
然而,她補充說,各州和學區(qū)正在實施替代教學途徑,以支持未來的教師積極努力獲得完全許可狀態(tài)。